
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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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30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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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2006年5月14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学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严格执行民政部、教育部社团管理规定,根据学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按期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2.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
财务制度
【概要描述】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2006年5月14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学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严格执行民政部、教育部社团管理规定,根据学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按期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2.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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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2006年5月14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学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严格执行民政部、教育部社团管理规定,根据学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按期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2.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3.本会经费由专职财务人员管理,经费支出必须按规定审批,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二、收入管理
1.本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纳入本会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本会收入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支出管理
1.支出包括:事业费支出主要用于本会举办各种学术会议和活动,出版学术刊物,为会员提供学术研究资料,开展学术交流等;管理费支出主要用于专职人员的开支、会议开支、办事机构的办公费用等。
2.经费支出实行审批制度。一万元以上需由秘书长审批。十万元以上开支由理事长或学会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3.本会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4.办理各项经费支出时,经手人应当出具正规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用途及经手人姓名。
四、年度结余管理
1.结余是指本会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本会的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得随意分配。
五、资产管理
1. 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2.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4.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5.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6.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六、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2.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3.本会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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