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中国科协第七届“青年人才
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及《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开展中国科协第七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托举人的遴选条件
(一)32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需报中国科协批准);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三)微纳米技术领域及相关领域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四)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六)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三大攻坚战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经济技术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七)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八)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在籍会员。
二、推荐渠道
学会获中国科协自筹资金资助名额2个,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广泛遴选。
(一)学会专业分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学会会士各可推荐1位候选人。
(二)符合遴选条件的青年工作者自荐。
(三)以上两种渠道的候选人均应同时由不少于3位同行专家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其中至少2位专家与被托举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作为托举导师团队责任导师;每位推荐专家每年最多可推荐1位候选人,且最多1位推荐人与候选人属同一单位。
(四)同一候选人原则上不通过多渠道推荐。
(五)提名专家应对推荐材料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并对候选人的学术道德进行把关。
三、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者请按通知相关要求组织报送,相关材料应客观、真实、不涉及国家机密,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一)《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附件1);
(二)自筹资金联合培养的,需同时出具自筹资金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三)电子材料(word、签字盖章pdf两版)与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1年12月26日前反馈至学会青托工作办公室。
四、培养管理及支持方式
(一)项目周期为3年,自筹资金联合培养的托举培养对象需自筹相应资金(每年至少15万元,稳定支持三年)并同样授予人才证书。
(二)被托举人须按中国科协及学会相关管理办法接受年度验收和总结评价,并按要求提供科研成果,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托举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青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62796707、15300022730
邮箱:office4@csmnt.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450室
附件2. XX单位自筹经费资助“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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